开发商预售商品房应符合哪些条件?商品房预售的程序

2018-01-27 14:03:11    来源:楼盘网

预售的商品房不能在购买时看到房子的样子,只能看到广告宣传资料,样板间,沙盘等等,发开商预售商品房应契合哪些条件才干确保咱们购买的是可以出售的房子?商品房预售的程序又是怎样的?看完本文您就理解了。

开发商预售商品房应符合哪些条件?商品房预售的程序

一、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契合下列的条件:
  (一)已交给悉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造工程规划答应证;
  (三)按供给预售的商品房核算,投入开发建造的资金到达工程建造总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现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给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处理预售挂号,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挂号存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有必要用于有关的工程建造。
  可见,只要契合上面四个条件的开发商才干够进行商品房预售。跟着现在房地产商场越来越大,开发商也越来越多,所以购房人挑选的地步也越来多, 预购人应挑选资质牢靠,口碑较好的开发商所开发的楼盘,不要盲目听信广告,也不要由于卖房人员说不买就要提价这种话就匆忙签合同, 遭受欺骗。
  二、商品房预售的程序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第八条,商品房预售答应依下列程序处理:
  (一)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则提交有关资料,资料完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资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许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求补充的资料。
  (二)审阅。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供给的有关资料是否契合法定条件进行审阅。开发企业对所提交资料本质内容的真实性担任。
  (三)答应。经检查,开发企业的请求契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答应书面决议,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布、送达《商品房预售答应证》。经检查,开发企业的请求不契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不予答应的书面决议。
  (四)公示。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答应的决议,应当予以揭露,大众有权查阅。
  此外预售的商品房交给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处理权属挂号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帮忙,并供给必要的证明文件。在这里还要提示咱们要注意检查开发商的相关证件,避免自己购买的房子由于缺少手续不能开工,除对有关证件进行查验外, 还应到开发项目地点地的县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查阅预购商品房地点土地的权属挂号状况, 以避免该土地上已被典当,致使自己的权力不能实现。
  综上所述,咱们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保护制度不完善,许多合同的内容需求购房者自己增加或许修正,而商品房生意又触及专业的法律问题,最好可以做到事前防备,在看房前咨询专业律师或许请律师伴随签合同,下降危险。同时购房要进步权力保护意识,自己了解一些购房中的相关常识,不要掉进开发商挖好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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